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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信須知
中國耒陽黨政門戶網站“書記市長信箱”是耒陽市委、市政府面向社會公衆設立的專用電子信箱。您的來信我們將按程序予以辦理,並于規定時限內在本網站公布處理結果。
一、受理事項
(一)對我市改革開放、經濟建設、社會發展、公共事業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;
(二)對市政府及各部門辦事過程中有關法規、政策、程序等問題的咨詢;
(三)對下列組織和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能職責有不滿意的,可提出的建議、意見和投訴:
1、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;
2、法律、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;
3、社會團體或者企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、派出的人員;
4、村民委員會、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。
二、不予受理事項
(一)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,應當按照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。
1.不服行政處罰、行政強制、不准予行政許可等的申訴(請求),請您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》規定的程序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。
2.涉及經濟合同、經濟財産權益糾紛,請您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》的規定向糾紛雙方約定的仲裁委員會提出。
3.有關民事糾紛、行政申訴、控告和請求,請您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(行政、刑事)訴訟法》規定的程序向有關人民法院提出。
(二)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職權範圍內的事項,請您分別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、市人民法院、市人民檢察院提出。
(三)有關推銷、邀請、給領導的私人信件;反映問題事實不清,所提建議理由不充分的信件;聯系方式無效的信件不予受理。
(四)向信箱惡意發送信件,擾亂公共秩序,妨害公共安全,侵犯人身權利,妨害社會管理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有關規定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(五)匿名信件一般不予處理。
(六)重複信件一律不予處理。
三、寫信須知
(一)遵守法律、法規、規章、社會公德和《書記縣長信箱》欄目管理制度,如實反映情況,不捏造、歪曲事實,不誹謗、誣告、陷害他人。
(二)請按要求留下真實姓名、電話、地址、電子信箱等,以便與您及時溝通聯系。同一信件請不要重複提交。
(三)成功提交信件後您將獲得一個信件編號,請妥善記錄,您通過信箱回音壁輸入此編號即可查看信件的辦理狀態,了解信件的辦理情況和答複意見。
(四)請不要用鏈接網頁或下載其他媒體報道的形式代替寫信。
(五)不屬于本欄目受理範圍,且不適合公開的問題視爲無效問題,本欄目管理人員有權刪除並且不再另行通知。
(六)普通咨詢類信息答複時限爲7個工作日;情況複雜疑難信件或需要現場調查的投訴類信件答複時限爲30個工作日。